校长办公室(外事办、法务办)是学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行政领导的参谋助手、学校的信息枢纽、行政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的督促落实等作用,把握大局、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做好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公文处理、信息沟通、对外联络、重要活动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校长办公室(外事办、法务办)下设秘书科、事务管理科、综合档案室三个科室;挂靠单位:外事办公室、法务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外事办、法务办)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党政主管部门和院党委、行政的指示、决定。负责学校党政决议、决定、意见、指示的传达、部署、检查、督促和催办工作。
2.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学院(系部)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3.处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事项和大型活动,开展对外联络,接待重要来宾。
4.负责起草学校的重要文件和学校领导的重要讲话。
5.负责学校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指导校内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校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和发布。
6.负责学校“校长信箱”的管理工作,做好校内外、上下级的有关沟通协调工作。
7.负责学校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下发,处理来电来函等相关工作,编印学校画册及部分对外宣传材料等。
8.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9.负责学校事业统计工作。
10.负责学校形象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校名、校标、校徽、校旗、校歌、校章及学校声誉等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规范、监制学校礼品。
11.负责学校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校内单位公章刻制的审核工作。
12.负责学校会议室的使用和管理。
13.负责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校务公开有关事务。
15.负责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的正常运转和值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教师、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
16.负责学校文印室和收发室的工作。
17.负责学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设备、家具等物资的管理、维护和更新。
1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