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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4  查看次数:

邢台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学校发展的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软实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学校档案资料的搜集、积累、馆藏不仅是档案管理工作者的职责,也是每一位教职工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真实记录,加强学校资料归档与档案管理工作对做好学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学校各类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三纳入”,即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计划和规划,纳入学校管理制度,纳入校领导、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作为档案立卷部门,要严格执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工作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档案整理、报送、归档工作。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和《邢台学院<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要做到档案资料立卷完整、分类准确、规范、归档移交及时。学校综合档案室要做好对各单位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的指导。

鉴于之前很多档案资料仍在各二级学院(系部)和各部门保存,资料整理归档工作量较大,因此,报送归档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7年9月30日之前,将2016年度需要归档的资料信息录入并将纸质档案移交完毕;第二阶段,2017年12月31日之前,将2016年之前需要归档的资料信息录入并将纸质档案移交完毕。

 

附件:《邢台学院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登记表

 

                    邢台学院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