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邢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加强教学类档案集中统一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9 查看次数:
各院(系部)、有关职能部门及单位:
学校的各类档案是指本校师生员工在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根据《邢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邢学院政字〔2017〕37号)要求,学校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保管和开发利用。
教学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教学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教务处制定了一系列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如《邢台学院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邢学院教字〔2013〕184号)等,为保留学校的教学档案做出了贡献。根据《邢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教务处、各院(系部)和各实验室保存的所有教学档案材料归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规范化管理。
经教务处、各院(系部)等各部门鉴定研讨,最终确定了《邢台学院档案管理办法》附件“第三项教学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本教学档案归档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邢台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邢学院教字〔2014〕62号)同时废止。
附件:1.教学类档案分类表
邢台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