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题会议授权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查看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专题会议流程,加强工作的程序性、严肃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议事质量,根据《邢台学院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按照校长办公会要求,现就专题会议授权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1.除三期工程、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外,其他专题会议的召开,均需履行相关授权审批程序。
2.牵头部门会前须填写《基层部门请示事项批办卡》,明确拟提交研究的事项,形成较成熟的方案、意见或建议,重要事项均要事先研究论证,提出问题解决的2-3个方案,拟定参会人员名单及会议时间、地点,由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根据工作实际,可纸质报批也可利用校园网OA办公系统,进行网上审批)。
3.专题会议报批流程完成后,根据会议内容须将批办卡及相关上会材料一并报送党办或校办室备案,并统筹安排会务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